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补充细则

1总 则

1 总 则

1.1 为了推动海南省绿色建筑的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建设,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其他公共建筑建成绿色建筑,特制订本补充细则。

1.2 本补充细则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试行)》DBJ 46-024-2012,结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3的要求,遵循适宜性和低成本的原则进行编制。按照本细则进行设计,可认为设计阶段达到绿色一星级设计标识的要求。

1.3 本补充细则适用于海南省新建公共建筑绿色设计及审查工作。

2建筑设计与热工设计

2 建筑设计与热工设计

2.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技术要点】

    1 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应尽可能维持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减少对原有场地的环境改变,避免因场地建设对原有生态环境景观产生破坏;

    2 当因建设开发确需改造场地内地形、地貌、水系、植被等环境状况时,在工程结束后应进行生态复原。

2.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符合国家和海南的相关安全性规定。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技术要点】

    1 建筑的选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规定,应避开各种危害和危险源;

    2 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3 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确认场地内无含氡土壤的威胁,选址周围土壤氡浓度符合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的规定。

2.3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技术要点】

    1 确定场地范围内存在的污染源,主要包括:易产生噪声的运动场地,易产生烟、气、尘、声的餐饮、锅炉房和垃圾转运站等;

    2 场区内部产生的水、气、声、固废等污染,应经过净化处理,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

    3 设计文件应根据环评报告中推荐隔离污染源的方法,采用合理的方法或措施;

    4 有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空气污染的房间应远离有安静要求、人员长期工作的房间或场所,当相邻位置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4 建筑总平面设计有利于夏季及过渡季节自然通风。

    【技术要点】

    1 建筑总平面布局必须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宜采用行列式、自由式或采用“前低后高”和有规律地“高低错落”,促进建筑自然通风;

    2 当建筑布局不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节自然通风时,可利用树木的合理布置诱导气流,加强建筑的自然通风;

    3 当建筑呈一字平直排开且体形较长时(超过30m),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过街楼以加强自然通风效果;

    4 利用穿堂风进行自然通风的建筑,其迎风面与夏季最多风向夹角不应小于45°。

2.5 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低于5m/s,不影响室外活动的舒适性和建筑通风。

    【技术要点】

    1 采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定量分析风压和热压作用下不同区域的自然通风效果。合理确定边界条件,基于典型的风向、风速进行建筑风环境模拟,并且达到下列要求:

        1) 在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处风速小于5m/s;

        2) 夏季保证75%以上的板式建筑前后保持1.5Pa左右的压差,避免局部出现漩涡或死角;

    2 进行风环境模拟时,若能取得当地夏季和过渡季各季节风速风向联合概率密度时,可选用此数据作为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若无法取得风速风向联合概率密度数据时,可选取当地夏季和过渡季中月平均风速最大月的风向风速作为场地风环境典型气象条件。考虑到海南台风主要集中于7-10月份,夏季可选取7月份进行模拟,过渡季可选择10月份进行模拟,以确定最不利工况。

2.6 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有促进自然通风的措施。

    【技术要点】

    1 在建筑设计和构造设计中鼓励采取诱导气流、促进自然通风的主动措施,如导风墙、拔风井、骑楼等,以改善室内空气品质;

    2 当常规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提供足够风量时,可采用捕风装置加强自然通风;

    3 当采用常规自然通风难以排除建筑内的余热、余湿或污染物时,可采用屋顶无动力风帽装置,无动力风帽的接口直径宜与其连接的风管管径相同;

    4 当建筑物利用风压有局限或热压不足时,可采用太阳能诱导等通风方式;

    5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鼓励运用计算机模拟技术优化设计。

2.7 采用混合通风措施改善室内通风效果。

    【技术要点】

    1 当自然通风达不到效果时,可以辅助机械通风,通过采用混合通风措施,最大限度的节约空调能耗。混合通风中的自然通风量不宜低于联合运行风量的30%;

    2 混合通风系统设计参数及运行控制方案应经技术经济及节能综合分析后确定。混合通风系统应具备工况转换功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使用自然通风;

        2) 当控制参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启用机械通风;

        3) 对设置空调系统的房间,当混合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要求时,关闭混合通风系统,启动空调系统;

    3 对于高度大于15m的大空间采用混合通风系统时,需考虑温度分层等问题。

2.8 场地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

    【技术要点】

    1 设计阶段,应对场地周边噪声现状进行检测;

    2 当不能满足时,可设置道路声屏障、低噪声路面、绿化降噪等隔离和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的干扰;

    3 对于可能产生噪声干扰的固定的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降低其不利影响。

2.9 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安排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

    【技术要点】

    1 总平面规划中应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合理布局,注意不把噪声敏感性高的建筑安排在临近交通干道的位置,同时确保不会受到固定噪声源的干扰;

    2 通过对建筑朝向、位置及开口的合理布置,降低所受外部环境噪声影响。当建筑布局对于改善室内噪声效果不明显时,需要在建筑外窗和围护结构等方面采取额外的隔声措施;

    3 在设备系统设计、安装时考虑其引起的噪声与振动控制手段和措施,在设计初始阶段将噪声敏感房间远离噪声源;

    4 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如旅馆客房、医院病房、学校教室等)相邻的设备机房,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管道应采用有效的减振、隔振、消声措施。比如增添弹簧、隔振垫等基础隔振装置,管道采用软连接并设置消声器,合理确定水管管径、管道内水流速符合规范要求,电梯井道与相邻房间设置隔离墙或在井道内做吸声构造。

2.10 宾馆和办公建筑室内背景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室内允许噪声标准中的二级要求;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水平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的相关要求。

    【技术要点】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中对宾馆和办公类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提出了标准要求,《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中规定的商场类建筑室内背景噪声不超过60dB(A),而出售音响的柜台背景噪声不能超过85 dB(A)。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2.11 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不影响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要求。

    【技术要点】

    1 建筑立面设计应避免使用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尽量避免弧面、凸面设计。如设计玻璃幕墙,应满足《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2000的规定,严格保证幕墙玻璃反射比满足4.1~4.2的要求,以保证不对周边建筑物带来光污染;

    2 在满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室外夜景照明应舒适、温和,避免眩光;

    3 景观照明应避免采用大功率投光灯,宜采用折角灯具,合理设计,避免场地内景观照明光线直射到场地外,商业建筑避免使用大量霓虹灯;

    4 公共建筑的建设不应对周围居住建筑的日照产生不利影响。

2.12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室内或地下空间的自然采光效果。

    【技术要点】

    1 宜采用中庭、天井、屋顶天窗等设计加强室内自然采光;

    2 宜在外窗设置反光板、散光板,将室外光线反射到进深较大的室内空间。无天然采光的室内大空间,尤其是儿童活动区域、公共活动空间,可使用导光管、光导纤维等技术,将阳光从屋顶或侧墙引入,以改善室内照明舒适度和节约人工照明能耗;

    3 顶层的房间宜采用导光筒等技术,改善室内自然采光效果;

    4 地下室宜设计下沉式庭院,或使用窗井、采光天窗进行自然采光,但要处理好排水、防水等问题。使用镜面反射式导光筒时,地下室的覆土厚度不宜大于3m。也可将地下室设计为半地下室,直接对外开门窗洞口,从而改善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提高地下空间的品质,减少照明和通风能耗。

2.13 办公、宾馆类建筑75%以上的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

    【技术要点】

    1 合理进行建筑平面及外窗设计,75%及以上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

    2 对不满足采光系数要求的功能空间,通过导光筒、反光板、导光玻璃等技术手段,确保75%以上的空间满足要求;

    3 商业建筑、宾馆建筑、办公楼大堂宜采用顶部采光窗,采光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同时还要注意避免阳光直晒;

    4 建筑室内各房间表面装修材料的反射比宜符合顶棚面70%~80%,墙面50%~60%,地面20%~40%的要求;

    5 当窗地面积比不满足要求时,需通过采光模拟分析,对建筑自然采光效果进行定量评价与优化调整平面布置。

2.14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技术要点】

    1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并修建各种地下设施和多功能地下综合体(如停车、步行通道、商业、设备用房等),充分考虑地下空间多功能利用的可能性,设置便利的交通体系。同时在建筑荷载、空间高度、水、电、空调通风等配套上予以适当预留考虑;

    2 地下空间应有效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消除封闭感和压抑感,增强地下、半地下空间的功能适应性,拓展可能的利用功能,并降低运行维护费用;

    3 人防空间应做好平战结合设计;

    4 建筑地下室平面图应明确地下室面积及功能,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面积的比例不应小于15%。

2.15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技术要点】

    1 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镂空面积大于或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尤其要注意的是,透水地面不包括透水砖等铺装方式;

    2 非机动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宜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

    3 透水植草砖的镂空率大于或等于40%,并设透水垫层,如无砂混凝土、砾石、砂、砂砾料或其组合;

    4 地下室顶板上的绿化应采用工程措施,有效地将雨水引到实土绿地入渗,如采用渗透管、渗透管渠、渗井等,同时应注意采取入渗措施时避免地面沉降。

2.16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

    【技术要点】

    1 根据海南省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适宜当地气候的本土植物,并采取乔、灌、草结合的种植方式,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不宜出现大面积的纯草坪。海南常见乡土植物如表2.17-1所示;

    2 采用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复层绿化,建议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 株乔木;

    3 植物的选择应体现地带性植被的特点,选择适合当地条件和小气候特点的植物,同时复层绿化应满足各种植物类型最小栽植土厚度的要求。

2.17 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构件。

    【技术要点】

    1 建筑立面设计应简洁大方,避免大量的装饰性构件。作为装饰的飘板、格栅、构架等建筑构件应结合遮阳、导风等功能进行设计,或结合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进行设置,尽量减少纯装饰构件的使用,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应小于5‰;

    2 建筑女儿墙高度不宜超过规范要求的2倍,即不超过2.2m;

    3 装饰性构件应与城市景观协调一致,不影响整体美观性。

2.18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技术要点】

    1 场地内公共区域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路。场地主要出入口、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应按照我国现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进行设计;

    2 平面图应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要求设计无障碍出入口、卫生间、电梯及其他必要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及通道附近应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识牌;

    3 公共建筑基地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基地的车行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在人行通道的路口及人行横道的两端应设缘石坡道;

        2) 建筑基地的广场和人行通道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

        3) 建筑基地的主要人行通道当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置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

2.19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6规定的6级要求。

    【技术要点】

    1 外窗气密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 7106 规定的6级要求;

    2 透明幕墙气密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 15225规定的3级。

2.20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技术要点】

    1 设备管井设置在便于维修的公共位置;

    2 机房、屋面设计应考虑维修人员维修设备的便宜性。

2.21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3的规定。

    【技术要点】

    1 节能计算应用海南省政府批准或行业内普遍采用的软件;

    2 绿色公共建筑应满足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海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03中设计参数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标准规定时,应进行权衡判断。

2.22 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建筑设计选材时考虑使用材料的可再循环使用性能,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技术要点】

    1 建筑中的可再循环材料包含两部分,一是使用的材料本身就是可再循环材料,二是建筑拆除时能够被再循环利用的材料。可再循环材料主要包括:钢、铸铁、铜、铜合金、铝、铝合金、玻璃、塑料、石膏制品、木材、橡胶等;

    2 设计过程中应尽量选用可再循环的建筑材料和含有可再循环材料的建材制品,并注意可再循环材料的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

    3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重量占所用建筑材料总重量的10%以上。

2.23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技术要点】

    1 暖通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应有对空调设计参数的完整说明,建筑施工图中应有对建筑围护结构及热桥部分的保温隔热做法说明;

    2 按照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713的要求对围护结构的防潮、结露性能进行校核;

    3 海南月平均最低气温出现在12月、1月、2月三个月份,建议在进行结露计算时,室外空气温度依据最低值进行选取;

    4 海南夏季湿度大,存在夏季结露的可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夏季结露:

        1) 利用架空层防结露,可将首层设为车库等公用设施,提高首层地面温度降低地面夏季结露的强度;

        2) 材料层防结露,采用热容量小的材料装饰房间内表面特别是地板表面如木地板、三合土、地毯等地面材料,提高表面温度,减小夏季结露的可能性;

        3) 呼吸防结露,利用多孔材料的对水分吸附冷凝原理和呼吸作用,延缓和减小夏季结露强度。例如陶土防潮砖和防潮缸砖就有这种呼吸防结露作用。 

3结构设计

3 结构设计

3.1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

    【技术要点】

    1 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并在图纸中写明具体应用部位;

    2 施工图阶段提供当地混凝土砂浆要求的政策文件;

    3 在建筑及结构施工设计说明中标明“本项目采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4空调通风系统设计

4 空调通风系统设计

4.1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参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设计计算要求。

    【技术要点】

    结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以及政府相关要求,对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房间内温度、湿度和风速的要求如下表。

4.2 采用集中空调的建筑,新风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设计要求。

    【技术要点】

    1 当《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新风量取值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不一致时,新风量应取较大值;

    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新风量要求详见下表:

4.3 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

    【技术要点】

    1 空调系统根据使用空间合理设置独立开启及调节装置;

    2 在舒适度要求高的场所,可以考虑采用温湿度独立控制空调;

    3 空调末端的设计要符合节能要求和当地条件,如未充分考虑除湿的情况下不可采用辐射吊顶末端、宾馆类建筑不能采用不可调节的全空气系统。

4.4 建筑物处于部分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技术要点】

    1 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空调区域,实现空调系统分区控制;

    2 根据负荷变化实现制冷量调节,空调冷源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3 应以逐时冷负荷和相关水力计算结果为依据,确定暖通空调冷源、空气处理设备、风水输送设备的容量,设备的选择应考虑容量和台数合理搭配,使系统在经常性部分负荷运行时处于相对高效率状态;

    4 水系统采用变流量运行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

5给排水系统设计

5 给排水系统设计

5.1 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技术要点】

    1 结合城市水环境专项规划、地区水资源状况、气象资料、地质条件及市政设施情况等要素,因地制宜的考虑绿色建筑水资源的统筹利用方案;

    2 应明确项目生活用水节水用水定额及生活热水节水用水定额取值,用水定额选取应满足现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相关要求;

    3 建筑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方案内容包括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和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方式、给水系统的分类及组合情况、分质供水的情况、当水量水压不满足时采取的措施、防水质污染措施等;

    4 建筑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方案内容包括现有排水条件、排水系统的选择及排水体制、污废水排水量等;

    5 系统设计中应采用节水器具、高效节水设备和相关的技术措施等;

    6 靠近或在市政管网服务区域的建筑,其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纳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远离或不能接入市政排水系统的污水,应进行单独处理(分散处理),且要设置完善的污水收集和污水排放等设施,处理后排放到附近受纳水体,其水质应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

    7 对雨水及再生水利用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实用性进行说明,进行水量平衡计算分析,确定雨水及再生水是否利用、利用方法、规模、处理工艺流程。应根据当地的降雨与水资源等条件,因地制宜地加强雨水利用,合理地设计雨水收集系统与规模,避免投资效益低下;

    8 根据用水水质要求,充分考虑水的重复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市政供水量。

    9 景观用水不得采用自来水、地下水。

5.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技术要点】

    1 选用高性能阀门、零泄漏阀门,避免给水系统渗漏;生活水箱应设在建筑物房间内,容积、材质及密封方式设计合理;

    2 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新型管材和管件应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并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组织专家评估或通过鉴定的企业标准的要求;

    3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 在需要进行水量平衡测试的系统,分级安装高灵敏度计量水表,以判断系统漏损位置。

5.3 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节水率不低于10%。

    【技术要点】

    1 用水器具应优先选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告《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目录中公布的设备、器材和器具。公共区域应合理选用节水水龙头、节水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所有用水器具应满足《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 及《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GB 18870 的要求;

    2 对办公、商场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 可选用光电感应式等延时自动关闭水龙头、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

        2) 可选用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两档式坐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

        3) 极度缺水地区可选用真空节水技术。

    3 对宾馆类公共建筑可选用以下节水器具:

        1) 客房可选用陶瓷阀芯、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两档式节水型坐便器;水温调节器、节水型淋浴装置等节水器具;

        2) 公用洗手间可选用延时自动关闭、停水自动关闭水龙头;感应式或脚踏式高效节水型小便器和蹲便器,缺水地区可选用免冲洗水小便器;

        3) 厨房可选用加气式节水龙头、节水型洗碗机等节水器具;

        4) 洗衣房可选用高效节水洗衣机;

        5) 设有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的建筑,应设完善的热水循环系统,使得用水点开启后 10 秒钟内出热水。

5.4 按用途设置用水计量水表。

    【技术要点】

    1 建筑设计中应将水表适当分区集中设置或设置远传水表;当建筑项目内设建筑自动化管理系统时,建议将所有水表计量数据统一输入该系统,以达到漏水探查监控的目的;

    2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水表,如餐饮、洗浴、中水补水、空调补水等,以便于统计每种用途的用水量和漏水量;

    3 为了保证计量收费、水量平衡测试以及合理用水分析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在如下位置安装水表:

        1) 给水系统总引入管(市政接口);

        2) 每栋建筑的引入管;

        3) 高层建筑的如下位置:

            a) 直接从外网供水的低区引入管上;

            b) 高区二次供水的水池前引入管上;

            c) 对于二次供水方式为水池——水泵——水箱的高层建筑,有条件时,应在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水表,以分析、计算溢流浪费的水量。

        4)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补水管。

5.5 绿化灌溉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灌溉方式或采用改良土壤、残土覆盖等减少植土水分蒸发的措施。

    【技术要点】

    1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2 当采用建筑中水灌溉时,喷灌方式易形成气溶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

    3 按用途设置计量水表,并落实在灌溉系统图中。

    4 土壤改良:对保水性较差的土壤可以混合保水性较好的有机质土,添加湿润介质和保水聚合物,如蛭石、蛇木屑、泥炭土等,以提高土壤的透水与蓄水能力;

    5 残体覆盖:除树干及花圃以外,整个景观区皆可用草类残株树皮、木屑、砾石等覆盖:75毫米厚度的覆盖可以减少70%的土壤水分蒸发、土壤充实,也可以减少杂草生长。对较矮的植物采用50毫米厚度的覆盖。

5.6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雨水积蓄、处理及利用方案。

    【技术要点】

    1 雨水收集利用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2 应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雨水入渗措施;

    3 建筑开发行为不改变场地雨水的综合径流系数和径流状况,开发后场地雨水的外排量不宜大于开发前场地雨水的外排量,不增加市政雨水管网和水体的负荷;

    4 结合场地的地形特点规划设计好雨水径流途径,包括地面雨水以及建筑屋面雨水,减少雨水受污染几率;

    5 通过雨水收集、入渗、雨水渗排管的方式减少雨水外排;

    6 雨水设计方案应进行逐月雨水水量平衡分析,确定雨水收集量和雨水利用量。

5.7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技术要点】

    1 供水管道应设计涂色或标识,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的要求;

    2 水池、水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等均应采取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3 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在储存、输配等过程中应有足够的消毒杀菌能力,且水质不得被污染;

    4 供水系统应设有备用水源、溢流装置及相关切换设施等;

    5 雨水、中水等在处理、储存、输配等环节应采取安全防护和监测、检测控制措施;

    6 采用海水冲厕时,应对管材和设备进行防腐处理。

6电气系统设计

6 电气系统设计

6.1 新建的公共建筑,冷源、输配系统、照明、动力和(或)生活热水系统及特殊区域等各部分能耗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技术要点】

    1 照明及插座用电计量应按照室内照明与插座、走廊与应急照明、室外景观照明、专用插座分别进行计量;

    2 动力能耗主要包括电梯、水泵、通风机等设备的用电能耗,电气设计中应分别进行计量;

    3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对辅助热源的用能单独计量;

    4 餐饮能耗:通风和空调设备、炊事设备的能耗要单独计量;

    5 冷源能耗计量的设置要遵循如下要求:

        1) 在自建冷源或换冷站处设置冷量表和电表;

        2) 空调水系统的冷量表宜设置在分、集水器总管道上,对于未设置分、集水器或分、集水器总管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系统,宜在系统主管或各分支管处设置冷量表。

    6 特殊区域是指24小时运行的机房中心、网络中心、大型实验室等,这部分能耗往往比较大,需要单独进行计量。

6.2 建筑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有关要求。

    【技术要点】

    1 照度计算书,对于同类功能的房间,应以最不利或者典型房间为代表进行计算;色温、显色指数均应在照明设计说明中进行明确要求;

    2 公共建筑的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要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6.2节的有关规定;

3 其他类型的建筑参照标准执行。

6.3 照明系统采用高效灯具,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目标值。

    【技术要点】

    1 光源的选择:

        1) 紧凑型荧光灯具有光效较高、显色性好、体积小巧、结构紧凑、使用方面等优点,是取代白炽灯的理想电光源,适合于为开阔的地方提供分散、亮度较低的照明,可被广泛应用于旅馆、餐厅、门厅、走廊等场所;

        2) 在室内照明设计时,应优先采用显色指数高、光效高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可广泛应用于大面积区域且分布均匀的照明,如办公室、学校、等;

        3) 金属卤化物灯具有定向性好、显色能力非常强、发光效率高、使用寿命长、可使用小型照明设备等优点,但其价格昂贵,故一般用于分散或者光束较宽的照明,如层高较高的办公室照明、对色温要求较高的商品照明、要求较高的学校和户外场所等;

        4) 高压钠灯具有定向性好、发光效率极高、使用寿命很长等优点,但其显色能力很差,故可用于分散或光束较宽、且光线颜色无关紧要的照明,如户外场所、仓库,以及内部和外部的泛光照明;

        5) 发光二极管(LED)灯是极具潜力的光源,它发光效率高且寿命长,随着成本的逐年减低,它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LED适合在较低功率的设备上使用,目前常被应用于户外的交通信号灯、紧急疏散灯、建筑轮廓灯等。

    2 高效灯具的选择:

        1)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的情况下,应选用高效率灯具,灯具效率不应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有关规定;

        2) 应根据不同场所和不同的室空间比RCR,合理选择灯具的配光曲线,从而使尽量多的直射光通落到工作面上,以提高灯具的利用系数;由于在设计中RCR为定值,当利用系数较低(0.5)时,应调换不同配光的灯具;

        3) 在保证光质的条件下,首选不带附件的灯具,并应尽量选用开启式灯罩;

        4) 选用对灯具的反射面、漫射面、保护罩、格栅材料和表面等进行处理的灯具,以提高灯具的光通维持率;

        5) 尽量使装饰性灯具功能化。

    3 灯具附属装置的选择:

        1) 自镇流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

        2) 直管形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

        3)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功率较小者可配用电子镇流器;

        4) 荧光灯或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应采用就地电容补偿,使其功率因数达0.9以上。

    4 合理采用自动控制照明方式,如:随室外天然光的变化自动调节人工照明照度;采用人体感觉或动静感应等方式自动开关灯;门厅、电梯大堂和走廊等场所,采用夜间定时降低照度的自动调光装置;中大型建筑,按具体条件采用集中或集散的、多功能或单一功能的照明自动控制系统;

    5 照明功率密度值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目标值要求。《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第6.1.2~6.1.4条对不同类型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提出了要求。

6.4 选用节能的电气产品,电梯及自动扶梯选用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方式的设备。

    【技术要点】

    1 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低噪声的节能变压器,满足《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20052所规定的能效限定值,并应达到目标能效限定值。选用各种节电元、器件;

    2 电梯的拖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是电梯节能的关键,对于常用的交流异步单绕组单速电机拖动的电梯应选用VVVF,即调频调压调速拖动电梯,此外还可选用能源再生电梯、无机房电梯等节能电梯。同时,电梯应具有休眠状态(空载时低速或暂停运行)和群控(当有多台电梯时)功能;

    3 自动扶梯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设置感应传感器以控制自动扶梯的启停。

6.5 综合规划供配电方案,降低电能损耗及提高功率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电网谐波。

    【技术要点】

    1 对于三相不平衡或采用单相配电的供配电系统,应采用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2 当供配电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出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谐波限定值规定时,宜对建筑内的主要电气和电子设备或其所在线路采取高次谐波抑制和治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系统谐波或设备谐波超过谐波限值规定时,应对谐波源的性质、谐波参数等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谐波抑制及谐波治理措施;

        2) 供配电系统中具有较大谐波干扰的地点宜设置滤波装置。

7附件

附件一 技术要点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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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提交资料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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